【导语】: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哪些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职称?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如何进行申报?
申报我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及初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想查看相关评委会的申报通知,请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
哪些情况可以直接申报或认定职称?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申报人员请关注相应评委会的申报通知。
本次申报时提供的材料有时间节点要求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可以同时报两个职称评审委员会吗?
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以考代评”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
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要求,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评审通过后,证书怎么领取?
我市所有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公布、颁发职称电子证书(自主评审的除外),高级职称通过人员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
注意:申报表完善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等程序后,一份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