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锡澄路、云南路、徐霞客大道、江阴大道、长山大道、滨江东路、滨江东路北侧南北方向澄塞河至长江边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限制通行。
关于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
(二)2012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符合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除外)。
上述车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锡澄路、云南路、徐霞客大道、江阴大道、长山大道、滨江东路、滨江东路北侧南北方向澄塞河至长江边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
注:上述构成环线的道路,除云南路外其余均不包括在内;环线以内的滨江西路(衡山路至西外环路)、西外环路(滨江西路至芙蓉大道辅道)、梅园大街(芙蓉大道辅道至云南路)、芙蓉大道辅道(夏东路至梅园大街、东外环路至长山大道)、东外环路(芙蓉大道至澄杨路)、澄杨路(澄张公路至长山大道)、澄张公路、滨江东路(东外环路口以东)均不包含在内。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7时至21时。
四、违反上述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江阴市高排放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源:江阴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3/08/29/1166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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