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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发布
2024-07-16 09:12【我要纠错】

【导语】:《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括14个领域31类100项服务项目,详见正文。

  《无锡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共包括14个领域31类100项服务项目:幼有所育12项,学有所教10项,劳有所得11项,病有所医15项,老有所养5项,逝有所安2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5项,行有所畅3项,环境有改善5项,优军服务保障4项,文体服务保障10项,公共安全保障4项,政务服务1项。

  一、幼有所育

  1.优孕优生服务

  0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02.孕产妇健康服务:

  建立保健手册,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孕产妇规范提供5次健康检查(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1次产后访视,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以及健康指导等服务。

  0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

  为准备怀孕的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

  04.基本避孕服务:

  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

  05.生育保险:

  按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2.儿童健康服务

  06.科学育儿服务:

  免费发放《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手册》,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全覆盖,为居家照护的婴幼儿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07.预防接种:

  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08.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3.儿童关爱服务

  09.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10.困境儿童保障:

   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

   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

  1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指导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4.学前教育助学服务

  12.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资助。

  二、学有所教

  5.义务教育服务

  13.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均等: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试就近入学机会。

  14.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市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寄宿制学校要按照生均300元标准用于寄宿生支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拨付(具体为小学每生每年1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0元)。

  15.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新华字典。

  1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午餐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在校午餐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8元,减免天数按实际在校天数计算。

  17.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

  比较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一般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18.义务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社会实践活动费。

  6.普通高中助学服务

  19.普通高中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20.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住宿费)。

  7.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

  2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2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

  三、劳有所得

  8.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

  23.就业信息服务:

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

  24.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会等服务;为各类有职业指导需求的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信息的咨询指导,开展求职方法、职业方向、就业观念、培训建议、职业素质测评、企业用工行为等指导服务;免费提供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指导、开业指导、创业跟踪扶持等服务,按规定提供创业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融资服务。

  25.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

   2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服务。

  27.就业见习服务:

  为有见习意愿的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  

  

  28.就业援助

  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十四五”期间,帮助11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29.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和生活费补贴:

  对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符合规定的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00万人次

  30.劳动关系协调:

  提供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薪酬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指导,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务。

  31.劳动用工保障:

  免费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在线办理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提供统一标准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9.工伤失业保险服务

  32.失业保险:

  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十四五”期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3万人以上

  33.工伤保险:

  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工伤医疗和康复、伤残、护理及工亡等待遇。到2025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0万人以上

  四、病有所医

  10.公共卫生服务

  34.居民健康档案: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

  35.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每年发布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数据。

  36.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及处理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与咨询服务。

  37.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计划生育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巡查等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科普宣传、教育服务。

  38.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服务。

  39.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氟骨症、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对氟骨症、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每年随访1次

  4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取得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等服务。

  41.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常住居民提供筛查、推介和转诊服务,为辖区内诊断的常住肺结核患者提供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结果评估、分类干预等服务。

  4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配偶/固定性伴检测、随访、督导服药等服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转介。

  43.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艾滋病预防、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等综合干预措施。

  44.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省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疾病诊疗需要,合理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基本药物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11.基本医疗保险

  4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患者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5%左右

  4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规定为参保人提供统一的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12.计划生育扶助服务

  4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每人每月80元

  4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49-59周岁、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分别发放683元883元;49-59周岁、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分别发放783元983元;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20元390元260元。 

  五、老有所养

  13.养老助老服务

49.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50.老年人福利补贴:

  依申请为有评估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

  51.老年人助餐服务:

为城乡老年居民提供就近、便捷的助餐服务。“十四五”期间,打造“区域性助餐中心+社区助餐服务点+配送入户+邻里互助”的服务模式,实现街道(镇)区域性助餐中心覆盖率100%。  

  14.养老保险服务

  5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5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逝有所

  15.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54.公益性骨灰安放(葬)服务:

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市级、江阴市、宜兴市各建成一个公益性骨灰堂,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服务全覆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益性骨灰安放服务。

  55.惠民殡葬补贴:

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消毒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1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对采取不保留骨灰海葬和可降解骨灰盒葬等生态葬法的居民,按规定享受奖补政策。对采用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的,按规定享受减免政策。

  七、住有所居

  16.公租房服务

  56 公租房保障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

  17.住房改造服务

  57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提供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十四五”期间,累计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不低于3.5万套

  58 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帮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八、弱有所扶

  18.社会救助服务

  59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服务。为低保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分类施保。

  6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61医疗救助:

  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确保应保尽保;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按规定实施救助,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62疾病应急救助:

  提供紧急救治服务。

  63临时救助:

  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64受灾人员救助:

  及时为本辖区内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物、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安置;及时核定本辖区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9.法律援助服务

  65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事项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国家赔偿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及其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形式的无偿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法律援助覆盖率达100%

  20.扶残助残服务

  6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等提供护理补贴。

  67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服务。

  68残疾人托养服务:

  依托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之家”等各类托养服务机构,通过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精神慰藉等服务。

  69残疾人康复服务:

  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实现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0-17周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基本康复服务,0-17周岁有手术指征的听障儿童按规定得到人工耳蜗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广泛开展以残疾人之家为平台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9%。为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社区康复服务。

  70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

  71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为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为在岗残疾人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为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人高技能人才、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非遗传承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72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无障碍条件。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73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建设聋人信息服务中转服务平台,残疾人基本能够无障碍出行、接受信息、享有社区服务。

  九、行有所畅

  21.公共交通服务

  74 城乡公共交通服务

  在城市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为城市常住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结构,促进城乡公交线网融合发展,行政村公交开通率100%

  75 农村公路服务

  提高农村地区交通通达广度和深度,保障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行政村四级公路覆盖率100%

  76 公交站台服务功能提升

  推动公交站台服务功能提升,新建或改造公交站台基础设施,改善公交站台形象,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候车环境。

  十、环境有改善

  22.饮用水安全

  77 饮用水安全保障

  提供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服务。城乡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达到100%(湖库型水源地不计总磷)。

  23.垃圾处理服务

  78 污水处理服务

  提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5%以上。7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提供“社区(村)保洁、街道(乡镇)收集转运、市无害化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全覆盖,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垃圾中转站全覆盖、社区(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

  24.环境气象服务

  80 气象灾害预警与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公众天气预报、生活气象指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知识科普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98%以上,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5%

  81 空气质量信息服务

  提供空气质量最新数据和空气质量预报服务。定时发布各设区市空气质量最新监测数据;发布未来2天空气质量预报与未来7天趋势预报;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十一、优军服务保障

  25.优军优抚服务

  82优待抚恤

  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83退役军人安置

  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8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个性化培训等。

  85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十二、文体服务保障

  26.公共文化服务

  86公共文化设施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体居民免费开放,提供规定服务项目。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鼓励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实行门票减免或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市和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不少于70小时60小时,各级文化馆(站)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美术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各场馆非工作时段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1/3。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

  87送戏曲下乡:

  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88收听广播:

  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89观看电视:

  提供电视节目服务。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16套电视节目(含1套高清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90观赏电影:

  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保障服务。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91读书看报: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各类新闻和信息服务。市级每年举办太湖读书节,市(县)区每年举办读书节(月)活动,组织承办江苏书展无锡分展场活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每年举办读书节(阅读节、读书月、书展)等全民阅读活动1次

  92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提供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动。

  93数字文化服务:

  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

  27.公共体育服务

  94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4.15平方米。享受财政补贴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95全民健身服务:

  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各乡镇(街道)成立(备案)体育总会和4个以上体育组织(含社团、民非、民间健身团队等)。每年举办一次10个(不含)以上项目的运动会或开展12项(不含)以上单项比赛(每项不少于50人);各市(县)区至少打造1个(不含)以上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城乡社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不含)科学健身知识讲座。

  十三、公共安全保障

  28.社会治理

  9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达到92%,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群众安全感达到98%

  97 法律服务

  为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免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查询、法律便利等法律服务,为发生矛盾纠纷自愿接受调解的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免费提供家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类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在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立法民意征集等法律服务,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29.消防安全

  98 消防服务

免费提供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深入推进“消地结合”安全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根据不同行业场所和火灾防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等,通过教材、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开展普惠性消防知识宣传,普及逃生自救技能,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养。

  30.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99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提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监管。食品抽检量不低于9批/千人·年

  十四、政务服务

  31.12345热线服务

  100. 12345热线服务归并优化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形成统一联动、“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的市12345热线服务体系;服务范围包括本级政务服务的事项咨询、协同办理和效能投诉,对本级范围内受理的跨区域诉求转办等;对群众和企业的服务诉求,通过在线回应、派发工单等形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并对诉求办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催办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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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服务暂停公告

    暂停服务时间与范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23:00至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6:00。

  • 2023无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费用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除向用户收取电费以外,可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与电费分开,分别列示,具体详情参考正文。

  • 江苏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电子地图查询流程

    江苏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电子地图(以下简称电子地图)在“江苏老龄健康”微信公众号上线,查询流程见正文!

  • 2023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部及欧典社区卫生服务站搬迁

    江溪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部及欧典社区卫生服务站即将搬迁至医院新址,搬迁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苏巷路199号。

  • 无锡首个24小时社区自助政务服务站在东亭街道春江花园社区启用

    全市首个“无难事、悉心办”社区自助政务服务站在东亭街道春江花园社区正式启用。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查询打印,电、燃气、学杂缴费等常见自助终端精准入驻,提供丰富的自助服务应用和政务事

  • 无锡惠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地址

    2023年6月25日起,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山一分局(兴隆桥东20号)、惠山二分局(西水东城69-7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业务窗口入驻惠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惠麓东苑8号)。

  • 无锡惠山三院服务站开设 “夜间门诊”

    惠山三院于6月6日开启“夜间门诊”,晚上17时至19时的这个时间段,居民可在蓉南、玉东、蓉新三个服务站享受到与惠山三院白天“同质”的就诊服务。

  • 2023无锡市政务服务大厅春节办公吗?

    无锡市政务服务大厅自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除夕)至1月27日(星期五、初六)共7天放假调休,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 宜兴哪些医院有发热门诊服务?

    2022宜兴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宜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疫情期间有发热症状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可以前往就诊。详情点击正文。

  • 无锡核酸采样小屋转型为便民医疗服务点

    无锡推动1500多个核酸采样小屋转型便民医疗服务点,为市民提供医疗咨询、应急求助。

  • 无锡梁溪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24小时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迎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广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锡市梁溪区崇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详情见正文!

  • 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小时电话+地址

    宜兴市张渚镇卫生院、宜兴市周铁镇卫生院、宜兴市太华镇卫生院、宜兴市和桥医院、宜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川埠分院、宜兴市万石镇卫生院等社区医院电话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