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无锡本地宝小编整理的一些社保方面经常会遇到的一些问题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页面持续更新,欢迎关注!
2、社保缴费满15年是否可以不交了?
答:在各类单位工作且正常缴费的职工,只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不能停止缴费。《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可以看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多少既决定了统筹养老金的高低,也决定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多少,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3、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答:补缴的,应填写《无锡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花名册》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补交年份发放工资的原始记录;
(2)劳动合同和录用备案表;
(3)行政或司法确认补缴的,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决定、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或裁决文书以及人民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文书;
(4)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一般指1985年1月至1991年12月),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未交纳养老费用时间(参军服役期间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除外)的补交,凭人社行政部门确认书。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要有哪些材料?
答:(1)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登记备案单,简称“退工单”。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如何享受待遇?
答:普通人员,以下两种待遇二选一:
(1)门诊统筹: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帐户用完后,可在该定点社区医院直接划卡结算,转出需定点社区医院同意,在转入的医院划卡结算。
在职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5000元,比例70%。
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6000元,比例85%;
(2)门诊慢性病:符合市区十二种慢性病的,经市社保中心登记后,直接在定点医院划卡结算。
70岁以上自负(门槛费)6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80%,最高4000元;
70岁以下自负(门槛费)8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70%,最高3500元。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以下两种待遇二选一:
(1)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在职可享受3000元补助,医保范围内比例70%。退休可享受4000元补助,医保范围内比例85%;
(2)门诊统筹,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帐户用完后,可在该定点社区医院直接划卡结算,转出需定点社区医院同意,在转入的医院划卡结算。
在职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5000元,比例70%。
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6000元,比例85%。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转外就医有什么规定?转外就医医疗费怎么报销?
答:(1)转往外地的医院原则上仅限本省和上海市的省(市)级医院或医学院附属医院,部队医院限于上海市长海医院、长征医院、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和南京军区总医院;
(2)参保人员确因限于市区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必须转外地诊治时,需由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治医生填写《无锡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审批盖章后,携带《无锡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及相关病历资料,到市社保中心审核备案;
(3)办好转外就医手续后,患者即可去外地的指定医院就诊,个人先用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无锡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表》,并携带社会保障卡、费用有效票据、住院总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资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如何报销?
答: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上述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生育(或流产)后凭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市社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10、社保一般什么时候扣款?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好劳动录用手续,就需参加社保。目前是当月申报、次月地税从单位账户上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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