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
江阴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现将调整后的禁放范围通告如下(自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22日)
一、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南闸街道部分行政区域内(东至霞客大道、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西至锡澄运河、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北边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以上区域外的全市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
(三)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四)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
(七)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政策来源:https://www.jiangyin.gov.cn/doc/2024/02/23/1210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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