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意啦,新的《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江阴发布官方微信报道,新的《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变化如下:
停车收费标准有下降
1、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道路停车由原来的首小时8元、首小时后5元/半小时变为首小时3元/半小时、首小时以外4元/半小时;室外停车由原来的首小时6元、首小时后4元/半小时变为首小时5元、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室内停车收费标准未变化。
★二类区域:道路停车由原来首小时内5元、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变为首小时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室外停车和室内停车收费标准未变化。
2、医院停车收费。
规定患者可凭就医凭证享受停车优惠:2小时以内5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小时以外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非患者按上述表一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政府定价)执行。
明确停车计费起算时间
老办法对停车计费起算时间未作规定。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置免费停放时间的收费停车场,停车服务计费时间从免费停放时间结束后开始起算。
举个例子:如果免费停放时间为30分钟,停了35分的话应该按停了5分钟计算。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其他免费时间还是延续澄价发【2017】56号文件的规定,医院免费45分钟,其他公共停车场免费30分钟。
增加免费停车内容
下列情况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在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办理公务、业务,需在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场内临时停放的车辆;
2、进入各类停车场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特种车辆;
3、进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30分钟之内临时停放的机动车辆(均为非营运机动车辆);
4、进入有偿服务的医院停车场45分钟之内临时停放的机动车辆;
5、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1小时之内临时停放的新能源汽车和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均为非营运机动车辆)。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参照执行。
新增协商包月(季、年)收费的内容
车辆长期停放,可以实行包月(季、年)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利用夜间,道路停车泊位可以对周边居民按月(季、年)收费。
该规定是为了解决老旧小区停车泊位少,停车难问题,鼓励可利用夜间,将道路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实行有偿使用,按月(季、年)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新增变化
1、新增了第三类区域的概念。
一类区为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朝阳路、澄江西路、锡澄运河所构成的环形以内区域;
二类区为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朝阳路、澄江西路、锡澄运河所构成的环形以外,澄江街道和高新区白屈港河以西区域;
三类区为本市一类、二类区以外的区域。以上区域分界含各条道路两侧人行道。三类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二类区。
2、新增对停车场计费系统的相关要求。
3、新增停车信息制度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