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好消息,老小区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具体办法一起和无锡本地宝来了解下吧!
据无锡发布官方微信报道,6月12日上午,在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目前,无锡市现有未配置电梯的既有住宅单元数超过2万个,涉及居民近30万户,市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梯不便问题日益凸显。
《办法》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居民意见征集、经费承担、申请程序等重要内容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中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
整个增设工作遵循“充分协商、自愿申请、政府支持、确保安全”的原则。
主要内容
遵循“三分之二同意”原则
一幢居民楼,如果有人想加装电梯,有人不想怎么办?
新出台的《办法》实行“三分之二同意”原则。《办法》明确,申请增设电梯应先征得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到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经过调研,目前已经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的城市,在本楼民意征集方面, 主要有“全体居民同意”及"2/3以上居民同意“两种模式。
由于增设电梯的受益权并不均等,也存在低层居民可能受损的情况,结合我市以前在自费平改坡、改扩建工程上的经验,我们将申请增设电梯的条件设为应当征得本幢或者本单元2/3业主意见,并对影响到采光、通风、噪音的业主充分协商,形成书面补偿方案,同时将改造方案在小区内公示,无其他有效投诉发生。从制度设计上避免因为增设电梯引起邻里矛盾,或电梯安装期间发生阻挠施工的现象。
以居民自筹经费为主
根据公共财政保障的基本原则,增设电梯的相关经费应当主要由受益居民自行承担。以居民自筹经费为主。
在安装电梯时,可增设刷卡系统,出资居民享受电梯上下的便利,同时也承担电梯的后续运维费用如有其他居民想使用电梯的,可通过分摊相关改造及运维经费的方式,共同摊低电梯成本。
公积金支付可以支付相关费用
优惠政策方面,一是对2000年以前建设的房改房,给予财政资金的扶持;二是开通使用个人公积金余额支付增设电梯居民承担相关费用的通道。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建局制定。既有住宅原房改售房单位可以出资增设电梯。
一站式受理申请,尽量简化审批程序
与开发建设项目以出售为目的不同,增设电梯的甲方是以自用为目的,项目的建设者即是建成项目的使用者,因此政府在审批流程中,主要以保障项目的基本安全为目的,尽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核环节。规划手续采用备案制,施工图审核参照古建改建模式,采用专家论证的模式。此外,我们将采用一站式受理方式,统一受理规划、住建、市政园林等相关单位的审核备案,方便居民办事。由于目前各审核流程已基本下放到各区,居民可直接在辖区行政服务窗口部门递交审核材料。
产权归属 不办理所有权登记
增设的电梯属于改造居住建筑本单元的共有设施,但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办理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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