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查询 :狗证办理禁养犬名单狂犬疫苗接种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住。
注意事项: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持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办理材料
网上办理
下载“犬卫士”手机APP,点击“在线申办”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犬主信息”、“犬只信息”、“犬只免疫信息”,凡完成动物狂犬病免疫、符合养犬管理规定的犬只,养犬人可以通过遍布全市的物狂犬病免疫点,应用该系统免费申领“电子犬证”和“智能犬牌”
原已在“无锡市养犬自助申报登记系统”办理养犬信息登记的,还需重新在“智慧养犬管理系统”中重新登记养犬信息,申领电子犬证、智能犬牌。
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以内。
另:
1.住所地变更: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2.转让犬只:自转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
3.犬只死亡:自死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4.放弃所养犬:应当将犬只送犬只留检所,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5.养犬登记证或者犬牌遗失:自遗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发;
6.犬只失踪:自失踪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