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
应当考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
(4)完成用人单位临时指派或者特定工作任务的时间;
(5)加班时间。
【工作场所】
应当考虑是否属于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因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合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人单位能够对职工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
2)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
(3)职工因工作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应当考虑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与其所受伤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伤害;
(2)因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受到伤害;
(3)因维护用人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
(4)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到伤害,不包括完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
【因工外出期间】
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注意,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
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其他属于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确定应结合日常上下班的周期性、相对固定性等统筹考量,但不包括休假等属于开展个人活动或处理私事的往返时间和路线。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这里“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办理材料
结合《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特别提醒】
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受伤后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无法认定工伤。此外,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提醒】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