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我要查询 :
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
办理条件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或在途中急产分娩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则上需要由母亲亲自办理,如母亲不能亲自来办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见附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并加盖公章,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分娩的医疗机构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签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以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址
新生儿分娩的该医疗保健机构出具
妇幼保健院妇科大楼一楼补证窗口
地址:无锡市槐树巷48号
电话:0510-81910061
锡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锡山区锡沪中路85号
电话:0510-88216400
惠山区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惠山区堰桥街道惠源路555号
电话:0510-8359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