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大学生如已经申领购房补贴,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购房补贴申领的通知》文件规定:来锡就业创业的优秀大学生如符合“太湖人才计划”其他人才补助政策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大学生如已申领购房补贴,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购房补贴注意事项
1、来锡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在市区购买自住商品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在取得对应不动产权证书前,本人名下没有在本市市区的居住用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记录(包括与配偶、父母等在内的他人共有产权登记记录)
2、所购房产须为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共同购买(婚后加名情况除外),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购房总价(以契税发票为准)低于申请的补贴金额的,根据购房总价予以补贴;
购买直系亲属房产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请补贴的住房,自补贴到账之月月底起三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否则须退回补贴资金;如夫妻共同购买且都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只支持其中一人补贴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查询无锡人才购房补贴/新区(飞凤、薪酬补贴)申请入口、如何申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