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终止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终止时间提前一周公布。
申请时间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为2022年5月17日。购买人的购房合同的初次签订日期应在发布日期以后
终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终止实施《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政策。
申请条件+流程
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5号)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点此查看详情
符合“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点此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吴购房】,查看新吴购房补贴政策、申请细则、申请表、承诺书下载入口、人才/职工等群体申请流程、常见问题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