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障期限为一年,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参保单位必须在当年度6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且缴纳保费。详情见正文!
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参保单位必须在当年度6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且缴纳保费。
收费标准
参保费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市总工会补助40元,参保单位工会缴费40元。
办公地点
宜兴市宜城街道通贞观西路11号
工人文化宫大院内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0—87903132
项目类型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疾病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参照市医保部门认定的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范围)、工伤和生育。
在职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凡当年参加宜兴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经宜兴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治疗,符合八类大病或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医保统筹支付部分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在职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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