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常见问题及回复,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一一整理,下面是详细信息
1、我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密码遗失了,请问如何重置?
答:(1)职工遗失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职工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重置(也可在到银行网点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重置)。
(2)职工可以凭住房公积金对账卡到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大厅的查询机上重置密码。
(3)职工可拨打我中心客服热线12329,根据语音提示重置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
设置住房公积金查询机的承办银行地址如下:
建行营业部 五爱路88号
建行梁溪支行 解放西路236号
建行滨湖支行 梁溪路45号
建行度假区支行 梅梁路8号
工行城建支行 人民中路45号
农行朝阳支行 南长街61号
农行滨湖支行 梁溪路30号
农行新北支行 北大街60号
中行无锡市分行 中山路258号
中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旺庄路140号
2、个人资料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如何变更?
答: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录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职工姓名、身份证不符的,单位应出具更正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须明确该职工在“中心”原登录的职工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4、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公积金方面是否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职工调出单位应填写《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5、在原单位时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号,到新单位后又重新办理了一个公积金个人账号,我是否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什么手续?
答:因特殊原因一个职工开设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手续。单位应填妥《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户通知书》,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并户职工的身份证原件。
6、可否自行缴纳公积金?
答:自由职业者凭《社会保险缴费卡》、身份证到人民中路45号工行城建支行办理缴纳公积金的手续。
7、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各是多少?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或上一年度社保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自2013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4220元,最低限额为1320元,以职工月均工资收入来定。
8、我以前在外地工作,现在无锡工作,如何将外地的公积金转入无锡?
答: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无锡的职工公积金代码,以及在无锡缴存社保明细清单原件,来我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证明》,交与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款转入我中心。
9、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