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非婚生育出生的人员,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父母抚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生医学证明、直接抚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在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已办理出生申报业务后,申请人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公安机关将撤销该项业务。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微信搜索“太湖e警”小程序
2、登录后点击【户政】-【新生儿出生户口申报登记】,根据情况选择申报类型,根据提示完成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得户口网上办事入口、新生儿户口申报、集体户申报、户口恢复、户口注销、户口簿补换领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