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为您整理2020春季学期无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详情请 看下文!
无锡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1、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项目与公办学校一致。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和项目自主制定。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4、根据《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锡政规〔2018〕1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和《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锡财教〔2020〕1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家长在缴纳费用中如有疑问,或是发现学校收费与公布的标准不符,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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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81825031
市教育局:6878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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